只有更好的維護電動葫蘆才能提高電動葫蘆工作效率及工作年限,下面北京凌鷹憑借多年的生產(chǎn)經(jīng)驗為您整理了十五項原則,希望能夠幫到您:
(1)新安裝或經(jīng)拆檢后安裝的電動葫蘆,首先應進行空車試運轉數(shù)次。但未安裝完畢前,切忌通電試轉。
(2)正常使用前應進行以額定負荷?125%,起升離地面約100?mm,10?min?的靜負荷試驗,檢查是否正常。
(3)動負荷試驗是以額定負荷重量,做反復升降與左右移動試驗,試驗后檢查其機械傳動部分,電器部分和連接部分是否正??煽?。
(4)在使用中,絕對禁止在不允許的環(huán)境下及超過額定負荷和每小時額定起動次數(shù)(120?次)情況下使用。
(5)安裝調(diào)試和維護時,必須嚴格檢查限位裝置是否靈活可靠,當?shù)蹉^升至上極限位置時,吊鉤外殼到卷筒外殼之距離必須大于?50?mm(10?t、16?t、20?t?必須大于?120?mm)?。當?shù)蹉^降至下極限位置時,應保證卷筒上鋼絲繩安全圈,有效安全圈必須在?2?圈以上。
(6)不允許同時按下兩個使電動葫蘆按相反方向運動的手電門按鈕。
(7)工作完畢后必須把電源的總閘拉開,切斷電源。
(8)電動葫蘆應由專人操縱,操縱者應充分掌握安全操作規(guī)程,嚴禁歪拉斜吊。
(9)在使用中必須由專門人員定期對電動葫蘆進行檢查,發(fā)現(xiàn)故障及時采取措施,并仔細加以記錄。
(10)調(diào)整電動葫蘆制動下滑量時,應保證額定載荷下,制動下滑量?S≤V/100(V?為負載下?1?min?內(nèi)穩(wěn)定起升的距離)?。
(11)鋼絲繩的報廢標準:鋼絲繩的檢驗和報廢標準按CB/T5972-1986《起重機械用鋼絲繩檢驗和報廢實用規(guī)范》執(zhí)行。
(12)電動葫蘆使用中必須保持足夠的潤滑油,并保持潤滑油的干凈,不應含有雜質(zhì)和污垢。
(13)鋼絲繩上油時應使用硬毛刷或軟木質(zhì)小片,嚴禁直接用手給正在工作的鋼絲繩上油。
(14)電動葫蘆不工作時,不允許把重物懸于空中,防止零件產(chǎn)生永久變形。
(15)在使用過程中,如果發(fā)現(xiàn)故障,應立即切斷主電源。(北京凌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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